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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西昌市经久乡的村民黄女士向《民声》栏目反映,她与我市一家建筑公司签订建房合同修建新房,眼看房屋即将建成,但建筑公司却突然停工。为此,黄女士赶来攀枝花找到厂家协商,最终在栏目记者和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的协调帮助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今天我们先来看看黄女士的烦恼究竟从何而起,建筑公司又为何突然停工呢?

10月24日,当记者接到黄女士电话时,她已经在返回西昌的途中。黄女士表示,这次多亏《民声》记者的关心和帮助,也特别感谢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的调解,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听得出来,黄女士的心情明显平复了许多。然而,就在一天前,黄女士还在为建房一事苦恼不已。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准备建新房,后来在抖音上看到了装配式钢结构节能房屋的宣传视频,这种房屋采用钢结构承重的方式,在工厂预制构件后现场组装,具有节能、防火、抗震、隔音、建房周期短等优势,黄女士便找到了在抖音上介绍为源头厂家的建筑公司——四川攀高雅居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位于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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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黄女士与四川攀高雅居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房合同,该钢结构房屋预估建筑面积296.38㎡,综合单价为1320元/㎡,预算总价款约为391221元,工期为60天。黄女士表示,目前她已经按施工进度给付了34万余元的建房款,以及为公司垫付了运输费、装卸费、钢筋编织等费用3万余元。然而,临近工期尾声时,公司告知黄女士要增加费用才能进行屋内装修。

合同最后一页附有《房屋内装选装配置单》,详细列出了屋内装修的20个项目,包括门窗、水电、瓷砖等,黄女士认为这就是公司为其装修的证明,并且当时签合同的黄姓工作人员也作出过装修承诺。记者仔细查看合同发现,虽然有《房屋内装选装配置单》,但并未明确这些装修项目是否包含在合同约定的总价款内。

公司代表表示,他们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合同附则明确约定: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说明、展示、广告、宣传、官方网站等,不作为本合同的相关事项或条款补充,都不构成本合同的条款。公司认为,房屋内装应由黄女士额外承担,原材料公司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优惠,同时增加费用还有一个原因,房屋的层高从3米变为了3.8米,黄女士知晓此事,并在《重钢别墅确认函》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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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层高超高这一项,公司要求增加8万元费用,黄女士认为对方在没有明确告知的情况下让她签字,而且自己文化程度不高,无法全文理解合同。

由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协商一度陷入僵局。合同条款未明确是否包含屋内装修,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又没有书面依据......农村建房类合同应该注意什么,这场纠纷会怎样化解?

明天,《民声》栏目将继续关注。


*《民声》专栏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要求打造的民生栏目,栏目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协同发力”为措施,持续推进解决市民急难愁盼问题,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民声热线:0812-3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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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青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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