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民声》栏目关注了一起建房纠纷,西昌市的黄女士与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一家装配式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房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导致工程陷入停工。那黄女士的新房能顺利复工吗,这起纠纷又该如何化解呢?
今天我们继续追踪事件后续进展,看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如何搭台解围。
据了解,这家企业于2024年进驻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目前已在多地发展业务,公司推出的钢结构房屋因结构坚固、建房速度快等优点正在农村地区推广。此次纠纷中,建房合同约定的预算总价款为39万余元,黄女士已支付和帮公司垫付的费用共计38万余元,但目前房屋只有主体框架。


黄女士认为,当初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承诺拎包入住,相当于屋内达到精装修的标准,现在却要中途临时新增费用,这让她无法理解。在公司门口的宣传展板中,记者注意到公司的三大承诺,其中一项就是“拒绝一切中途加价等套路”。

律师认为,合同中没明确房屋交付标准,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经过多次协商,双方都不愿做出让步,难以达成共识,为了尽早化解矛盾,记者来到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希望园区搭建平台组织双方调解,在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的协调下,双方情绪逐渐缓和。
调解中,园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然后从合同条款、利害关系等方面详细分析问题和关键症结,为黄女士和建筑工程公司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双方于第二天达成一致意见,在黄女士合同约定的总价范围内,建筑公司完成房屋建设并进行室内装修。
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副主任夜成民表示,该建筑公司是一家新入驻园区的企业,为了避免今后与客户之间在合同上理解有偏差,服务中心会进一步做好指导工作,提供更多服务,助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律师提醒广大群众,农村地区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当事人容易出现重口头约定,轻合同确认的情况。主要问题包括合同条款不完善,施工项目和质量存在争议以及法律风险防范不足等。在签订建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交付标准,从而避免因疏忽大意,让“安居梦”变成“闹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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