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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为规范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更好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根据《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举报工作实际,开设“涉企侵权举报专区”,专项受理属地内网站平台上发布的涉企侵权信息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2、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3、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4、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5、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6、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7、在名称、头像、简介等网络账号名称信息中,违规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的;
8、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信息的;
9、非法镜像企业官方网站、APP,或冒用盗用企业官方网站、APP备案注册信息或其他显著要素特征的。
二、举报受理方式
1、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www.12377.cn
2、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www.scjb.gov.cn
3、攀枝花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812-3344656 举报邮箱:t@pzh.gov.cn
4、 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举报电话:0812-3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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