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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问政丨临停车位“先到先停、停满禁入”!小区停车难题引发业主与物业争议

近日,有网友通过“幸福东区”APP板块反馈,金域阳光小区存在物业限制部分业主车辆进入停车场的情况。该网友表示,由于自己未购买车位,当停车场系统显示临停车位已满时,物业便禁止其车辆进出小区停车场……
这一情况究竟如何?记者展开了实地调查。
5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金域阳光小区。在小区东门岗亭显眼位置,悬挂着“本小区不对外停车”的告示牌,与之配套的电子显示屏实时更新临停车位剩余数量。当天下午6时许,显示屏显示临停车位仅剩余3个。
业主质疑:未买车位就被拒之门外?
业主张先生居住在金域阳光一期,因未购买车位,近期小区停车问题让他十分苦恼。“以前我们可以随意进入小区,寻找临时停车位停车。但现在,只要显示临停车位已满,像我们这些没买车位的业主就被挡在门外,实在太不方便了!”许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都有同感,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了诸多困扰。
一位业主质疑:“有时候下午6点左右系统就显示没临停车位了,但进去后却发现还有不少空位,这是怎么回事?”
刚接完孩子放学的于女士说:“为了出行方便,我们家租了一个车位,按月付费,每月大概500元,比临时停车费用贵了一半,但不用担心回来晚了没地方停车。”
小区业主但先生家里有两辆车,但只买了一个车位,另一辆车只能临停。他无奈地表示:“每天回来现找车位,有就停,没有也没办法。临停车位太紧张,买车位又太贵,实在不划算。”
而对于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烦恼。陈先生告诉记者:“一些临停车辆经常乱停乱放,导致我们有车位的业主停车都困难,我们当然不满意。”
物业新政:规范停车却引业主不满
5月13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小区门卫保安正在为一位业主办理入场登记。保安告知记者,每天都会显示临停车位剩余信息,且临停车位数量随时变动,一旦临停车位已满,就不允许临停车辆再进入。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的衡易物业管理公司。据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区实行分级停车管理:已购置或租赁车位的业主车辆可通过自动识别系统无障碍通行;临时停车的业主则需安保人员核对业主数据库,确认身份后才能放行。
今年4月1日起,小区推行临停车位“先到先停、停满禁入”的新政策。当车场管理系统监测到临停车位饱和时,道闸系统将禁止临停车辆驶入。“新政策实施以来,很多临停业主对此并不买账,经常和我们安保人员发生争执,我们也很无奈。”物业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出台这一政策,是因为此前停车场过道违规停车和乱停现象严重,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意见很大。“我们小区临停车辆按次收费,每次八块,费用相较于附近停车场较低,导致外来临停车辆很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所以今年3月,我们召集业主委员会代表等进行商议,制定了新政策,并进行了公示。”
刚实施的新政策让临停车业主很不习惯,每到下午下班高峰期,小区原本狭窄的停车场入口处,进出车辆与过境车流交织,常常出现拥堵现象。
记者在小区停车场内看到,每个车位前都有明确标识,区分了私家车位和临停车位。临停车位业主张女士无奈说:“小区临时车位太少了,每天下班路上都得掐着时间,就怕回来晚了没地方停。有时候只能把车停在附近停车场或路边允许停放的区域。”
据悉,小区临停车位仅有573个,但有临时停车需求的业主多达1200余户。物业负责人表示,对于未能进入小区停车的业主,安保人员会引导他们将车辆停放在附近停车场或路边合规区域。
律师说法:物业做法需多维度考量
那么,小区物业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记者电话联系了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婕表示,小区物业限制未购买车位业主停车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考量。
小区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发商所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开发商有权处置,包括出租和出售。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开发商无处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小区内有剩余车位,开发商只售不租,有变相剥夺业主租赁车位的权利,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之嫌。
金域阳光小区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实行“先到先停、停满禁入”,这一政策是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在实施前进行了公示的,属于业主意思自治。但同时有业主反映系统显示临停车位已满,实际还有空位,面对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管理不规范,执行上的问题,物业应该及时核实情况,确保业主的意思自治公平公正执行。
律师高婕认为,物业解决停车秩序问题的初衷是好的,但也要充分考虑业主的实际需求。对于未能进入小区停车的业主,物业虽然表示会引导他们将车辆停放在附近停车场或路边合规区域,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律师建议,业主如果认为物业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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