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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紧急救助导致受助人受伤的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
2025-05-15 09:29

【紧急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问 侯某是一名退伍军人,某日在回乡行程中发现一名中学生溺水,侯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进行施救,但在救助过程中不慎导致被救中学生腿部局部挫伤,侯某是否需要对该学生进行赔偿?
答:侯某不需要赔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博士释法:
紧急救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救助人的紧急救助行为是基于自愿,即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行为;二是救助发生在紧急情势之下,即受助人的人身健康等处于紧急情况需要获得立即救助;三是受助人所受损害与紧急救助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因紧急救助之前或之后的救助人行为造成的,则不能适用该条法律规定予以免责。
来源:法治攀枝花
审核:孙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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