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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亲子鉴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该怎么办?

来源: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 2025-05-2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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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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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和妻子婚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夫妻二人一直尽心养育这个孩子。当孩子10岁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急需输血时,老王发现孩子的血型与他不匹配,便起了疑心,偷偷做了亲子鉴定,最后发现确实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此时老王应该怎么办?

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否认亲子关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法博士释法:

现行法律对拒绝亲子鉴定又不提供证据的一方,推定对方的主张成立。《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对子女是否亲生心存疑虑,或者成年子女对自己是否为父母亲生心存疑虑,都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是否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不论是父母或者子女,都可以提起这方面的诉讼。不同的是,父亲或者母亲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但是成年子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只能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而不能要求否认亲子关系。这也体现了保护养父母的权利。



来源:法治攀枝花

审核:吴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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