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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看花城 | 现场:窗台外垃圾成堆 谁在高空抛物?

近日,市民罗先生打来热线电话称,他在仁和区仁和街有一套住房用于对外出租,让他没想到的是楼上有住户频繁高空抛物,各种垃圾堆积在窗台外,严重影响了租户的正常生活。
接到反映后
记者来到现场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仁和街56号的一栋临街楼房,一楼是工商银行营业厅,罗先生的房子位于二楼,窗户外是一楼楼顶的一处小平台。罗先生说,这套房子2024 年对外出租,可租户入住没多久,就向他抱怨窗台外成堆的垃圾散发出刺鼻臭味,还滋生大量蚊虫,即便天气闷热,也不敢开窗通风,生活环境实在糟糕。
采访中,罗先生借来一部4米长的木梯,带领记者爬上平台查看情况。在罗先生房屋窗台周围,记者发现塑料袋、烟头、食物残渣、矿泉水瓶等五花八门的生活垃圾散落一地,异味熏人。罗先生说,这个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垃圾也无人清扫。
更让罗先生难以接受的是,自己好不容易清扫完这些垃圾后,楼上住户仍然我行我素,继续高空抛物乱扔垃圾,没过多久,窗台外又会出现大量垃圾。
罗先生介绍,他们2号楼一共有三个单元,每个单元共有十户,他的房屋楼上就四户人家,不知是哪一家频繁丢垃圾下来,整个平台只有他家窗户下方垃圾成堆,而就在家属楼大门口就设有垃圾桶,步行几步便能投放垃圾。
到底是谁在乱扔垃圾呢?采访中,记者试图挨家询问楼上住户,可连续敲门均无人应答,记者又向该楼其他单元住户了解情况,但都被告知不了解情况。罗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向社区反映过这一问题。随后,记者来到仁和街社区。
仁和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韩源表示,接到罗先生的反映后,社区多次到小区开展文明宣传和劝导,就目前来看效果并不理想,乱扔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接下来,社区将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持续加大宣传整治力度。
高空抛物,从楼上乱扔垃圾,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如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爱护环境,讲究卫生,这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生活的城市才会更加温馨、美丽。
《民声》栏目将持续关注。
*《民声》专栏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要求打造的民生栏目,栏目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协同发力”为措施,持续推进解决市民急难愁盼问题,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民声热线:0812-3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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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报道
编辑:李青梅 伍攀
校对:张婧
审核: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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